专家提醒,虚拟货币不合法,投资有风险,损失不受法律保护。
南京江宁区法院近期判决一起因虚拟货币引发的纠纷。高女士投资“蒂克币”5万多元,最终只拿回不到2万。法院认定虚拟货币不合法,驳回高女士要求朋友返还投资款的诉求,此案已生效。
扬子晚报记者了解到,这是南京首次以法律判决否定虚拟货币合法性,对类似纠纷裁判意义重大。
听信同事介绍投资矿机挖“蒂克币”
2016 年底 2017 年初,高女士听同事包女士说炒“蒂克币”收益大,决定投资。2017 年 1 月 18 日、2 月 11 日,高女士两次在包女士男友曹先生公司的 POS 机上刷了 4.6 万元。随后,曹先生在蒂克币平台注册购买 5 台矿机,绑定自己手机号码,用于生产蒂克币。
曹先生以 310 元/个的价格出售了矿机生产的 110 个蒂克币。2017 年 3 月 10 日、11 日,扣除手续费后,他向高女士支付了 55 个蒂克币的收益款 7050 元、1 万元。“这是上次投资的收益,以后每月都有。”曹先生告诉高女士。
投了 4.6 万,一个多月回来近两万,高女士觉得挺有赚头。2017 年 3 月 16 日,她又刷了些钱给曹先生。但此后两个多月没再见到钱。高女士觉得不对,于 6 月初向包女士要到 5 台矿机密码并进入账户,试图变卖矿机里的蒂克币。但变卖需绑定手机接收验证码,她又想将矿机绑定的曹先生手机号码变更为自己的,却无法修改。为此,高女士和包女士产生矛盾。6 月 12 日,曹先生联系蒂克币交易平台矿机账户安全人员,要求将 5 台矿机绑定的手机号码变更为高女士手机号,仍被告知无法更改。
本钱拿不回,把同事告到法院
随后,高女士将包女士告上法庭,认为曹先生和包女士以投资经营蒂克币为由收取自己 53040 元用于投资,现仅退 17050 元,剩余 35990 元应予返还。
法庭上,包女士表示,高女士告错人了,和她构成理财合同关系的是蒂克币交易平台。曹先生称,自己是蒂克币平台二级代理,通过介绍高女士投资获得 15 个蒂克币奖励,另外 40 个奖励给了上一级代理。目前蒂克币价格已跌至每个 10 元左右。高女士对此不予认可,并怀疑曹先生未用自己投资款购买 5 台矿机。法院核实,高女士购买的 5 台矿机内尚有不等数量的蒂克币。
法院认定系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
那么,包女士是否应向高女士返还 35990 元?高女士与包女士是否构成委托合同关系?
法院认为,高女士将投资款交由曹先生用于投资购买蒂克币平台上的矿机,曹先生以其手机号码注册购买矿机并向高女士支付收益款,故高女士与曹先生而非包女士构成委托合同关系。
江宁法院审理后认为,根据相关部门规定,虚拟货币不是货币当局发行,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,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。蒂克币应是一种特定虚拟商品,公民投资和交易蒂克币不合法物的行为虽系个人自由,但不受法律保护。
据此,高女士行为后果应自行承担,故判决驳回其诉请。高女士的朋友薛女士也因轻信包女士投资 4 万多元,损失 3 万多,起诉同样被驳回。
五大问题导致无法追究平台责任
那么,高女士投资的蒂克币交易平台是什么样的?
记者登录后发现,蒂克币操作系统官网首页用大字宣传语宣传蒂克币。另一个网站首页高大上,不停变换“数字货币新时尚”“数字金矿,约你一起共解财富密码”等字样。
记者在权威查询网站 Alexa 对这两个网址进行查询,发现两者都没有我国 ICP 备案信息,且 IP 地址和服务器全部在国外,注册者是外国人。
高女士可否起诉蒂克币投资平台?主审法官叶斐告诉记者,高女士当然可以起诉,但可能连该告谁都不知道。平台注册地和服务器在外国,不受国内监管机构控制,连工商注册信息都查不到。
就算查到对方机构在某国,还将面临国际间司法衔接难题。传票送达可能要一年半载,对方可能不来开庭,后续财产保全、查封、执行等都困难重重。
高女士和平台间根本没有法律关系,没有理由起诉,告了也会被驳回。
就算高女士和平台构成委托理财关系,结局也是败诉,因为交易对象根本非法。
对于缺乏法律知识的普通人,打涉外官司得请律师,花费将远超损失,结果得不偿失。
蒂克币受害者自发组成交流群
记者加入一个由蒂克币受害者组成的 QQ 群。群主“八骨蚊”说,他朋友是蒂克币受害者,听了朋友遭遇后建了群,很多群友都是被忽悠入坑的。
第一个群 1000 人很快加满,又建了第二个群,也有大几百人。记者从群友讨论中发现,早期投资者把蒂克币当“摇钱树”,后期投资者则是“吸血鬼”,损失惨重的大有人在,甚至有人称损失一千多万。
很多群友认为自己是被拉进来接盘的。除了悲观失望,他们讨论最多的是如何让警方立案,如何挽回损失,有人寄望后来者接盘解套,甚至在群里兜售矿机和蒂克币。
“八骨蚊”说,不少群友曾报警,但警方认为是投资行为,没按刑事立案。很多群友发现挽回损失无望后,渐渐心灰意冷。
网警:“山寨比特币”泛滥,市民最好别碰
蒂克币是否涉嫌传销等经济犯罪?记者在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微信公号“金台发布”上看到,该办公室曾在 2017 年 2 月 21 日发布“金台区处理非法集资问题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”通告,提醒市民注意蒂克币等虚拟货币的非法集资风险,避免经济损失。
2017 年 12 月 11 日,国家工商总局官网也发布《警惕以传销为手段的新型互联网欺诈行为》,对以传销形式、打着虚拟货币旗号的新型互联网欺诈行为发出风险警示。
南京警方资深网警介绍,现在网络上以“挖矿”为名的虚拟货币泛滥,基本都是下载比特币源代码后稍加修改,可以说都是“山寨比特币”。这种虚拟货币全是圈钱的,产生的虚拟货币也不是去中心化的,没有长远投资价值,一旦卖矿机的机构破产,就一文不值。
专家:数字货币门槛高,不是普通人玩的
对于名目繁多的虚拟货币,金融学者有何看法?厦门大学金融系副教授陈善昂告诉记者,区块链概念被炒得很热,但区块链技术还不成熟。在技术成熟前,所谓的数字货币、虚拟货币都没有实际价值。“数字货币就是一串代码加一段密码,普通人根本不懂。”
陈善昂表示,数字货币门槛很高,需要相当知识储备。对于普通人,千万不要参与,否则容易像互联网泡沫破裂一样,成为牺牲品。“很多虚拟货币深浅难测,存在传销和非法集资可能,前面的人赚大钱全身而退,后面的人全是接棒的。奉劝老百姓,谨慎参与,不要做击鼓传花游戏的牺牲品。”
(原标题《“蒂克币”坑我钱能打官司讨回吗? 南京首次判决虚拟货币不受法律保护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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